(通讯员:刘梓烨、姚云远)2016年12月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结业典礼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一)举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张立群、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王明旺以及我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出席结业典礼。结业仪式由我院培训中心主任曾大庆老师主持。
典礼第一项,人民监督员学员代表发言。学员沈源洲、陶迎春首先代表培训班全体学员对我院的周密安排表示感谢;其次两位学员均表示学院设置的教学内容丰富,教师授课生动,理论结合实践,自身收获颇多;最后两位学员希望内蒙古司法厅能够将此类业务培训坚持下去,充分发挥监督员话语权。
典礼第二项,各位领导为学员代表颁发结业证书。
典礼第三项,我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致辞。董院长首先祝贺大家顺利通过学习,并表示学院对于此次培训高度重视,希望双方增加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董院长以“聂树斌案”为例,强调了人民监督员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时期责任重大,应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最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王明旺副处长首先表达了自治区司法厅、检察院对本次培训的高度重视,对我校领导和师生的支持以及最高检、湖北省检察院的鼎力相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此次培训课程紧紧围绕最高检及司法部最新文件,理论与实务高度结合,有利于提高人民监督员业务水平。王处长还肯定了全体学员的学习态度,并强调在以后的工作中,人民监督员应不断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依法认真履职,适应改革形势,迎接新的挑战。
此次培训班结业典礼至此结束。